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受託辦理土地撥用業務作業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7日桃園市政府府地權字第 1040300530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7點,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地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