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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各地政機關處理地籍測量成果作業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5月26日桃園市政府府地測字第 1050127527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地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5月26日桃園市政府府地測字第 1050127527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更正測量作業流程圖
附件二-地籍測量成果更正案件檢送資料明細表
附件三-撤銷地籍圖重測成果案件檢送資料明細表
附件四-補辦地籍圖重測作業流程圖
附件五-補辦地籍圖重測檢送資料明細表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