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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核發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桃園市政府府地籍字第 1040296012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地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桃園市政府府地籍字第 1040296012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申請書
附表二-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格式
附表三-英譯資料來源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