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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事務管理工作檢核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桃園市政府府秘綜字第 1040078627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人事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桃園市政府府秘綜字第 1040078627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