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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1月28日桃園市政府府秘事字第1080000171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人事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2月9日桃園市政府府秘事字第 1040015474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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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8月18日桃園市政府府秘事字第1040195380號函修正發布第 2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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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3日桃園市政府府秘事字第 1060239764號函修正發布 第2點、第3點、第12點、第1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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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8年1月28日桃園市政府府秘事字第1080000171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