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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月3日桃園市政府府人考字第 1080302629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人事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5月26日桃園市政府府人考字第1050118657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6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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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1月3日桃園市政府府人考字第 1080302629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懲處基準表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