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3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 1060254771號令制定公布 全文19條,施行日期由本府另定之(中華民國107年7月4日桃園市政府府消 秘字第1070163640號令發布定自107年9月1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消防類

法規異動

訂定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