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派案PDA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6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勤字第 1040070511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警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