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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派案PDA系統使用管理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6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勤字第 1040070511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6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勤字第 1040070511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資訊安全保密切結書
附表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派案PDA系統設備異常狀況登記表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