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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採購案件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後字第104005473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2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後字第104005473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26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採購案件需求表
法規異動
訂定2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