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縣營建剩餘土石方臨時稅自治條例(97年制定)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0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0月22日桃園縣政府府法濟字第0970337958號令制定發布全 文12條,並自98年1月1日施行至99年12月31日止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稅務類

法規異動

制定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