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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營建剩餘土石方臨時稅自治條例(97年制定)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0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0月22日桃園縣政府府法濟字第0970337958號令制定發布全 文12條,並自98年1月1日施行至99年12月31日止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稅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10月22日桃園縣政府府法濟字第0970337958號令制定發布全 文12條,並自98年1月1日施行至99年12月31日止
法規異動
制定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