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6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0215783號令修正發布 第6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苗栗縣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基金應於本縣公庫(以下簡稱縣庫)代理銀行設立專戶存管或採集中
  支付方式辦理,年度終了之賸餘並滾存基金於以後年度繼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