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公有停車場收費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8月18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40170952號令修正公布第 4條附表
法規體系: / 苗栗縣 / 交通類

法規異動

修正

公有停車場得由本府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擇定費率種類、收費方
式、收費時間分別規定公告之;並得因特殊需要採累進或折扣方式計費。
前項收費費率之上限標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