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勞工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勞資關係科:工會組織、會務評鑑、勞資爭議、勞資會議、大量解僱
、團體協約、勞工保險、勞健保費補助等事項。
二、勞動基準科: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條件事項、勞動契約、勞動檢查
處督導等事項。
三、綜合規劃科:資訊、志願服務、勞動教育、統計、國際組織、法制、
綜合規劃等事項。
四、福利促進科:勞工福利、職工福利委員會設立輔導、身心障礙者定額
進用及職業重建服務、職災勞工個案服務、勞工育樂中心、文康休閒
推廣辦理等事項。
五、外勞事務科:外勞查察、諮詢、外籍勞工勞資爭議之協調、終止聘僱
關係驗證及管理、外勞安置庇護、外籍勞工及外國人工作之管理與檢
查、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外國人部分)等事項。
六、就業安全科:就業服務、就業歧視防制及認定、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
事項、青年就業事務、青年創業輔導、青年產業職場體驗、青年學生
公部門工讀、勞工大學、職業訓練及生活津貼審核、就業安定基金運
作、人力資源統整及提昇、就業服務處督導、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職
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等事項。
七、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研考、財產管理、
工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連繫及不屬於其
他科、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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