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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職員請假指派或僱用職務代理人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2月11日臺中市政府府地籍字第0980329539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地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 1月10日臺中市政府89府地籍字第90354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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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12月11日臺中市政府府地籍字第0980329539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