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各地政機關測量助理名額設置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2月14日臺中市政府地政局中市地測一字第1010005213號函 修正發第3點;並自101年2月14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地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三、各地政機關測量組之設置,測量科以編制技士、技佐職稱並歸列測量
    製圖職系者,地政事務所以編制技正、技士、技佐、測量員職稱者,
    計算測量組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