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地價稅稅籍清查工作人員獎懲要點於一百零八 年十一月一日中市稅財字第一0八0二00一七九號函修正下達在案,為 獎勵勤奮認真、績效優異之清查人員,爰修正本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獎勵績優之地價稅清查人員,增訂敘獎條件及標準。(修正規定第 三點) 二、統一適用本要點之人員名稱,酌作文字修正。(修正規定第四點) 三、符合獎懲標準者,應於財政部年度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成績評定後三 個月內辦理,部分文字修正。(修正規定第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