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地價稅稅籍清查工作人員獎懲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0年11月26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中市稅財字第1100200197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稅務類

立法總說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地價稅稅籍清查工作人員獎懲要點於一百零八
年十一月一日中市稅財字第一0八0二00一七九號函修正下達在案,為
獎勵勤奮認真、績效優異之清查人員,爰修正本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獎勵績優之地價稅清查人員,增訂敘獎條件及標準。(修正規定第
    三點)
二、統一適用本要點之人員名稱,酌作文字修正。(修正規定第四點)
三、符合獎懲標準者,應於財政部年度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成績評定後三
    個月內辦理,部分文字修正。(修正規定第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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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異動

修正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