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設下列各組,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規劃推展組:客家事務政策之規劃、客家多功能文化園區規劃與興
建、客家文化創意規劃及產業加值計畫推廣、客家重大活動規劃辦
理、客家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傳統空間保存及發展再利用、政府機
關間客家業務經費補助事項、客家文化資源調查之規劃及推動、客
家國樂團業務規劃等事項。
二、文教發展組:客家文化會館及客家藝文活動中心管理與監督、客家
傳統文化之保存與推廣、客家語言之發展、客家民俗禮儀之研究與
語言人才之培育、客家藝術創作與學校、客家社團、客家薪傳師補
助及輔導、客家學術研究發展等事項。
三、綜合業務組:研究發展與施政計畫、國內外客家事務合作交流、文
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法制、研考、財產管理、工
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媒體交涉
、委員會議及不屬於其他組之事項。
|
客委會會務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擔任主席,以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主任委員。
二、主任秘書。
三、專門委員。
四、組長。
五、人事管理員。
六、會計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出席或列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