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月18日彰化縣政府府人企字第1000010308號令修正公布第 6條至第8條、第11條條文;並自100年2月1日施行
法規體系: / 彰化縣 / 組織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科員、助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科員、佐理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並
  兼辦統計事項。

  本局設政風室,主任、科員、助理員、書記,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八日修正之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條文
  自一百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