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復健機構收費標準如下: 一、復健治療費:比照中央健康保險局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收費。 二、伙食費:社區復健中心(含庇護性工作場)白天新臺幣三十元至八 十元,康復之家全日新臺幣九十元至二百元。 三、生活代辦費及雜費:康復之家全日新臺幣二十元至一百元。 前項第一款復健治療費已向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請費用者,不得重複向服 務對象收費。 精神復健機構不得違反第一項收費標準超額收費。但特殊情況之收費, 應報經本縣衛生局核定後,始得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