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請本要點補助,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如下: (一)申請表一份。 (二)本縣核(換、補)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三)申請人、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全戶所得稅及財產稅總歸 戶清單各一份。 (四)房屋所有權狀影本一份。 (五)申請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六)貸款餘額證明書、繳款證明書、收據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