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里鄰編組及調整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2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2月16日嘉義市政府府行法字第0991100237號令修正公布第 2 條、第10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嘉義市 / 民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里鄰編組及調整由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民政處督導各區公所辦
  理。

  里鄰調整,由區公所依據前條規定擬訂之,並將調整資料連同實施日期
  報請本府核轉市議會通過後施行。
  前項調整案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本府民政處應檢附下列資料各兩份報請
  內政部備查:
  一、市議會決議案。
  二、調整後里鄰區域略圖。
  三、調整計畫書(內容包含里調整前後鄰別及戶數、增減鄰數、預定實
      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