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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嘉義縣縣有財產民事訴訟案件處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2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2月29日嘉義縣政府府財稅公字第 0970034701號函修正發布 第8點
法規體系:
/
嘉義縣
/
財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4月11日嘉義縣政府九十府財產字第39935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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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2月29日嘉義縣政府府財稅公字第 0970034701號函修正發布 第8點
法規異動
修正
八、所需之訴訟及相關費用,由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編列預算支應,其有不 足或未及編列預算者,應先由各機關在相關經費內勻支或報請本府核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