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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嘉義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10月11日嘉義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00176744號令修正公布 第2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嘉義縣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1月11日嘉義縣政府府行法字第097051998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4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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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10月11日嘉義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00176744號令修正公布 第2條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管理單位為本府 水利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