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地政機關測量助理名額設置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2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2月14日嘉義縣政府府地價測字第 0970030127號函修正發布 第2點、第3點
法規體系: / 嘉義縣 / 地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基準所稱本府暨所屬各地政機關,指本府地政處暨本縣各地政事務
    所。

三、本府暨所屬各地政機關測量組之設置,本府地政處地價測量科以編制
    技士、技佐,地政事務所以編制測量員職稱者,計算測量組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