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15
人,瀏覽人次:
88894136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駐館團隊進駐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縣文藝字第1020011582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文創 工坊進駐管理點)
法規體系:
/
嘉義縣
/
文化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 3月17日嘉義縣政府府嘉管字第0990021549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8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縣文藝字第1020011582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文創 工坊進駐管理點)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