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駐館團隊進駐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縣文藝字第1020011582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文創 工坊進駐管理點)
法規體系: / 嘉義縣 / 文化類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