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線施工單位(以下簡稱申挖單位)申請於道路上進行管線新設、更
新或維護工作時,應辦理公共設施管線及其固定設施物調查及測量,
申挖單位可採用全測站( Total Station)法或衛星定位測量(GPS/
GNSS)法,以提供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之相關應用。公共設施管線資
料庫之圖資建置應依國土資訊系統公共設施管線相關資料標準辦理。
測量成果之平面坐標系統應採用 TWD97或 TWD97(2010)二度分帶坐
標系統;高程坐標應採用TWVD2001高程控制系統。
測量精度必須符合孔蓋中心坐標施測成果之坐標,容許誤差為二十公
分;管線直線之線形坐標施測成果之坐標容許誤差為三十公分;管線
轉折部分之特殊線形測量,其成果之坐標容許誤差為五十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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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請挖掘單位於函報竣工結案應製作下列檔案內容,依系統規定內容
,於辦理申報完工及結案程序時,直接透過系統上傳,並註記必要之
檔案說明:
(一)測量成果檔案:記錄器資料,控制點及導線測量成果、孔蓋及管
線測量成果相關證明資料,相關資料直接壓縮成檔名為「【申請
案號】 +測量資料」.rar或.zip之壓縮檔案,於系統上申報完工
時直接透過系統上傳。
(二)施工數位相片檔案(製作成.jpg格式),除依各路權機關規定繳
交外,並挑選具代表性數位照片,於系統上申報完工時直接透過
系統上傳,並註記基本說明。
(三)依本府規定之管線圖資標準交換格式( GML格式)製作標準交換
檔,並須與系統上傳檔案一致。
(四)完成概要、平面位置圖(含座標)、縱橫斷面圖、附屬工程竣工
圖及相關試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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