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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雲林縣廢棄機動車輛查報、移置及收取費用執行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雲林縣政府府環廢字第1033609357號函自即日起停 止適用
法規體系:
/
雲林縣
/
環保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4月2日雲林縣政府87府環三字第8736006239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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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雲林縣政府府環廢字第1033609357號函自即日起停 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