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75
人,瀏覽人次:
88835939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雨污(廢)水分流排水設備審查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 續適用,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建設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4月4日臺南市政府訂定發布全文11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0990360005號公告自99年12 月25日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 續適用,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