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6月17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80684135A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條文(中華民國108年6月17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80684135A號 令修正發布編制表,並自108年6月19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都發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 1月21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00035437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2條;並自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1年9月3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10720724A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第3條、第4條、第10條、第12條條文暨編制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2年5月14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20411128A號令修正發布 第4條、第6條、第8條、第10條條文暨編制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5年1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50073348A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第12條條文暨編制表,自105年4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3月 23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50284449A號令修正發布編制表,自105年 4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50926198A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條文(中華民國107年3月2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70249886A號令 修正發布編制表,並自107年1月26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108年6月17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80684135A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條文(中華民國108年6月17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80684135A號 令修正發布編制表,並自108年6月19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局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區域計畫科:國土計畫與區域計畫之擬定及審議、非都市土地開發許
    可審議及土地資源管理等事項。
二、都市規劃科: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
    擬(修)訂及都市防災規劃等事項。
三、地景規劃工程科:城鄉風貌改造之規劃設計及工程、市區環境地貌規
    畫、策略型社區參與、公共空間改造政策及工程等事項。
四、綜合企劃及審議科:都會環境之研究,都市發展政策與策略規劃,相
    關開發建設計畫之研究、協調,都市計畫規劃、都市計畫審議、教育
    訓練等事項。
五、都市計畫管理科:都市計畫測量工程規劃及執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
    分區及相關證明核發、查處,都市計畫地理資訊系統建置、維護及都
    市計畫行政管理等事項。
六、都市設計科:都市設計之整體規劃、規範研訂及審議管制,都市景觀
    專案工程、專案管理與政策研擬等事項。
七、都市更新科:都市更新工程(重建、整建、維護)規劃設計監造、更
    新政策及發展研究、更新地區劃定、更新計畫擬定、審議、執行及輔
    導等事項。都市更新基金籌貸、運用、保管及貸款本息回收等有關事
    項。住宅政策及計畫之擬定、住宅新建工程及管理、住宅補貼、國民
    住宅註記囑託塗銷及所有權移轉相關行政業務等事項。
八、秘書室:文書、印信、檔案管理、公文管理、事務、出納、採購、財
    產管理、法制、研考、施政計畫、公共關係、新聞發布及不屬其他科
    、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