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民投票暫行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0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起失其效力(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高雄市政府高市 府四維民自字第1000068402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6月9日起失其效力)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民政類

法規異動

廢止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