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03
人,瀏覽人次:
81428694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舉辦公教人員聯合婚禮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1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5年 1月31日高雄市政府(85)高市府住福字第3513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部分條文 (原名稱:高雄市政府舉辦公教人員集團結婚實施要點)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民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9年7月19日高雄市政府(69)高市府公福字第16263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72年9月29日高雄市政府(72)高市府公福字第26584號函修正發布 第12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84年10月30日高雄市政府(84)高市府公福字第 36896號函修正發 布第12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85年 1月31日高雄市政府(85)高市府住福字第3513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部分條文 (原名稱:高雄市政府舉辦公教人員集團結婚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