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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5月23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財產開字第10231406600號函自 101年7月20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財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0月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財產開字第1000110325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1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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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5月23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財產開字第10231406600號函自 101年7月20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