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國民中學中途輟學學生復學暫讀補校實施要點(100.01.17.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月17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市四維教社字第1000002834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