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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民有零售市場營運評比及獎勵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11月16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經市字第1000127281號公 告廢止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建設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5年7月27日高雄市政府九十五高市府建市字第0950038451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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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7年9月1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建市字第0970047019號函修正發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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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8年 7月13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經市字第0980040646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9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高市府四維法秘字第09900781 15號公告繼續適用)(原名稱:高雄市民有零售市場營運評比及獎勵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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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100年11月16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經市字第1000127281號公 告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