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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建造執照預審圖件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1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工務建字第10639079900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2點,並自106年11月2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工務建字第1000021874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2點,並自100年7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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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1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工務建字第10639079900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2點,並自106年11月2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本須知第十一項第十款規定應檢討之內容
法規異動
修正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