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衛食字第10242510300號令修正 發布第1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衛生類

法規異動

修正

  為有效管理本市公共飲食場所食品衛生及安全,以維護市民健康,並依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