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衛食字第 103329837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0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衛生類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