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3月18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環六字第0990014884號令修正發 布第 5條條文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環保類

法規異動

修正

  執行機關得就每年違反本法所實收之罰鍰總金額,提撥百分之二十作為
  檢舉人獎勵金,並依規定納入預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