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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5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環空字第 10134514700號令發布 全文6條;並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環保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環空字第 10134514700號令發布 全文6條;並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