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5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環空字第 10134514700號令發布 全文6條;並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環保類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