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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人事人員專區使用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高雄市政府高市人企字第 10330347700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11點,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人事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1月1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人企字第 10230072900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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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高雄市政府高市人企字第 10330347700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11點,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