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辦理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0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7月9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水污一字第10133477800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7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其他類

法規異動

制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