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7月3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消危字第 10933765200號令修正 公布第9條;新增第10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消防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違反第三條至第八條規定並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應命舉
辦活動者、其負責人或行為人參與主管機關舉辦之爆竹煙火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