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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100.01.25.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月2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研秘字第1000009080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21點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研考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月2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研秘字第1000009080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21點
法規異動
訂定2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