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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澎湖縣未滿二十噸漁船出海作業時限及船員最低員額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3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3月13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0981300062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 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澎湖縣
/
農林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 1月 7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0971300010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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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 3月13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0981300062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 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