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政府執行交通業務使用個人資料電腦檔案管理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澎湖縣政府府旅交字第 1031104393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7點,並自103年11月19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澎湖縣 / 觀光類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