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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執行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屏東縣政府屏府地用字第 1047141900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屏東縣
/
地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屏東縣政府屏府地用字第1027973170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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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屏東縣政府屏府地用字第 1047141900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屏東縣政府執行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基準
法規異動
修正
三、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罰鍰者,按其違規面積及次數處新臺幣六萬 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裁罰基準如附表。
附表-屏東縣政府執行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