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執行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屏東縣政府屏府地用字第 1047141900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屏東縣 / 地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三、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罰鍰者,按其違規面積及次數處新臺幣六萬
    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裁罰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