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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追蹤復學輔導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3月1日花蓮縣政府府教學字第 1020036540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7點,自102年3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12月29日花蓮縣政府府教學字第 09206007980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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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11月25日花蓮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87182A號令修正發布 第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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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3月1日花蓮縣政府府教學字第 1020036540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7點,自102年3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