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表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7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7月14日花蓮縣政府府教國字第0990118664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1點,並自99年 8月 1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訂定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