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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業務督導考核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花蓮縣政府府教特字第 1040050681B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 5月12日花蓮縣政府府教特字第1000082886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 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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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5月23日花蓮縣政府教特字第 102009155A號令修正第3點之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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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花蓮縣政府府教特字第 1040050681B號函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表-花蓮縣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業務督導考核要點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