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志工隊設置及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8月18日花蓮縣政府府消保字第1030154423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7點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社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7條